当前位置:首页> 作文范文

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时间:2023-11-16 作文范文

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篇一: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玩,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人有益的,一种是对人无益的。还有容易使人沉迷的,甚至危及生命的。而今天的游戏,泽使我们在炎热的夏天也不会感到酷热。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太阳炙烤着大地,我们怀着喜悦激动的心情,乘着电梯下楼了。我们下楼的目的只有一个——去玩儿“撕名牌”游戏。

我认为黑队是不堪一击的,但是,在游戏开始后不久我就知道我错了。

黑队的成员有四个,分别是:李昱飞、吴昊铼、戴嘉娴、刘润烨。其中刘润晔我印象最深刻。红队,也就是我们队有四个人,分别是:我、郭典雅、白佳欣、和汪宸宇。

老师讲解了游戏规则和安全注意事项后,第一场比赛就开始了。这次是黑队躲,我们队撕。黑队迅速的跑散开,我们疯狂的在后面追。呀!我们发现了李昱飞,大家立即急红了眼,调动了一大半人马,去撕李昱飞。这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暗叫不好,连忙逃跑,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时,从后面杀出了一个吴昊铼,因为当时我精神紧张,一心只想怎样才可以消灭李昱飞,没有听见吴昊铼的脚步声。以至于我被吴昊铼偷袭成功。红队没有了我和之前被吴昊铼偷袭成功的王晨宇,很快就被刘润烨撕完了。第一回合我们红队就输了。于是,骄傲的气焰瞬间减少了一半儿。

第二轮开始了,我与白嘉欣藏好了之后,因为没有什么可怕的了,警惕心也就放松了下来。突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我们心想:完了,我们被包围了!于是,我立刻站了起来,白嘉欣却躺在了地下。我不仅感叹: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队友。我爬到台子上,准备突围,抬头一看,一边儿是刘润烨,一边儿是戴嘉娴。我立刻下定决心,冲向戴嘉娴,刘润烨想要对我下手了。我只能回头防守刘润烨,李昱飞也来了,我欲哭无泪,果然,我被李昱飞out了!转眼间,我们队又失败了。

此时我们队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无心恋战。然而黎明姐姐说:“最后加赛一局,哪队赢了,就是最终的获胜者!”老师这句话使我们重新恢复信心。于是第三轮对抗赛开始了。我一马当先,撕掉了吴昊铼,可没有料到被戴嘉娴暗算了。我本以为胜券在握,可是到最后红队只剩下汪宸宇,黑队只剩下刘润叶。我认为汪晨宇怎么也能撕过一个女生吧!突然,刘润烨冷不丁飞起右脚把汪晨宇绊倒了,汪辰宇瘫在地上。在那一刻,我就已经断定,我们又输了!

经过了这次的三连败,我总结了一下,发现我们红队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不够团结,不会打配合,黑队的队员十分团结,配合得十分默契,所以三战三捷,真的是,众人齐心,其利断金啊!

这次游戏,让我明白了:会玩,才能取得胜利!

篇二: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我是一个爱玩的孩子,土坡旁、杨树上、水渠里……都可以看到我这个假小子的身影。

春天,我最喜欢去乡下外婆家。外婆家的后院里,有各种花草树虫,更主要的是,有一只大公鸡和几只鸭,它们在草丛里自由地觅食。

一次,我想和公鸡玩,我捡起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石子,“啪”的扔向公鸡。可公鸡不理我,依然昂着头,一点都不怕我。我不甘心,再捡起大点的石子扔过去,还是没砸中。但把公鸡惹怒了,它“喔喔喔”气势汹汹地追上来,要啄我,我吓得仓皇而逃,公鸡不停地追,我急得边跑边喊:“救命呀,救命呀!”逃了一阵,可能公鸡看追不上我了,就器宇轩昂地回去了,而此时的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夏天,我已脱去了厚厚的棉袄,换上了薄薄的单衣。一到外婆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网子和盆,直奔水渠旁,捉鱼摸虾,网是用来捞鱼的,盆是用来盛“战果”的。如果运气好的话,能捞上几条,运气不好的话,不仅鱼捞不到,还会弄得一身湿。

我运气不咋好,鱼太机灵了,我用网折腾了老半天,也没捞到一条鱼,就在我准备放弃时,在一旁“观战”的妈妈说:“可儿,那儿有一条泥鳅,看能捞到不。”于是,我心里重新燃起了希望,心想:这次不用网了,直接用手。我蹑手蹑脚,向妈妈指的方向走过去,轻轻揭开石头,果然,看见了一条长长的泥鳅,我心里紧张的砰砰跳,猛地双手一捂,泥鳅就在我手下了。我高兴的对渠上的妈妈喊:“捉到了,捉到了!”妈妈直夸我厉害。

秋天,我会去公园里爬树,那的树,有两层楼那么高。我捋起袖子,挽起裤腿,猴似的“噌噌噌”爬上去,可身上被树枝划了好几个口子,我心想:没事,最多也是被妈妈打几下屁股。这时,树底下的小朋友崇拜的说:“哇,你好牛呀!”我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早把妈妈的叮咛,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树爬腻了,我还会在健身杆上翻跟头,我手上磨出了硬硬的茧,但那被人夸赞的美妙滋味,依然让我乐此不疲。

冬天,寒风刺骨,大雪纷飞。我哪也不去,就爱蹲在阳台一角,玩一些废旧物品和各种各样的玩具,一会组装成一个机器人,一会又组装出一个飞机,虽然仅仅是几个螺丝钉和一些泡沫而已,虽然那机器人和飞机不甚好看,但却包含了我喜欢创造的情怀。

这就是爱玩的我,曾经和公鸡斗过,捉过鱼,爬过树,翻过健身杆……在玩中,我知道了公鸡是不好惹的;渠中的鱼很机警,所以捉鱼要有耐心。在玩中,通过翻杆我能强身健体,制作玩具,让我感受到了创造的快乐。玩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所以会玩,才好。

篇三: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手指轻轻地抚过琴弦,优美的乐曲在指尖流淌,沉睡的记忆被唤醒,时间仿佛回到了我第一次走进吉他教室的那一刻……

“你为什么想学吉他?”张老师轻声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我瞬间回过神来。其实,我早就知道老师会问这个问题,当时高一级的学员对我们新生说过。他们当时的回答有两种——弹吉他很帅或是吉他声音好听。我呢?不能随便回答应付,也不想走他们的旧路,我说:“我只是想弹吉他!”我话音刚落,同我一起来的哥哥用力捏了捏我的手,好像在示意我不该这样说。老师听了笑着说了一句:“希望你真正爱上吉他!”那个时候我浑身冒冷汗,现在想来,或许是紧张,又或许是脑子一时糊涂,反正我也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况了。

弹吉他,是战胜自我的过程。老师说过关于吉他的话,我清楚地记着这一句。在弹吉他的过程中,手指脱皮、起泡是正常的,尤其是弹到后面,指甲断掉都有可能,往往一首曲子弹下来,手指又红又痛。可是如果能凭借自己的意志坚持下去,就会收获满满的成就感。且在这种坚持中,可以进步,更能超越。

弹吉他,是享受快乐的过程。吉他,难道不是大舞台上的“神器”吗?记得我小时候非常胆小,一上台就紧张,也不敢在人前说话。后来,学会了弹吉他后,抱着心爱的吉他再次站到舞台上,手指拨动琴弦,音符在我的指尖跳舞,我不再害怕,我开始享受吉他,享受音乐,享受快乐。我想:享受到了快乐,这才是弹奏的真谛吧!

弹吉他,是传递幸福的过程。张老师经常问我们:“你们学好吉他后,干什么用呢?”有人说自娱自乐,也有人说在艺术节的时候展示自己。张老师告诉我们,吉他是弹给别人听的,音乐是要和朋友们分享的。过年了,用吉他给家人弹一首《新年好》;朋友过生日,弹一曲《生日快乐》。诸如此类活动,在展示自我的同时,把快乐和幸福传递给别人,自然就会收获双倍的快乐。分享,才是做人之根本。

弹吉他,并非易事。弹得好,曲目难度高,就可以成为同学们心目中的“大佬”。有一次,有同学和哥哥说他下一首要弹《无题》,哥哥听罢,和我说:“这算什么!我们下一首弹《黄昏》!”可是,像这样当“大佬”,也并非易事。可是要抓紧时间苦学苦练,有了好琴技,才能当“大佬”!为了当“大佬”,谈笑之余,大家可是你追我赶,争先恐后!哈哈,这也是弹吉他的趣处吧!

去年,我妹妹也开始弹起了吉他,说让我多教她,她也想当“大佬”。我一有空,经常和她一起“切磋”琴技,体会琴中乐趣。

弹吉他,玩音乐,乐在自己能沉浸其中,趣在呼朋引伴,共奏一曲,好在挑战自我且传递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篇四: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我的爷爷奶奶,非常慈祥,非常宠爱我,可他们好像就是与时髦、时尚、高科技之类的东西“绝缘”,每当我玩手机,玩电脑的时候,他们总会说:“我看啊,现在这些孩子啊,玩都不会玩,那玩意有什么好玩的啊,我们小时候玩的那些,那才叫好玩呢!”对这些话,我一直都不以为然,直到那年暑假……

那天,爷爷又开始了他的“会议”,讲着讲着,就说道我们老家的一条小河,那里住着成千上万的“虾兵蟹将”……

我一边玩手机,一边头也不抬地说:“呵,怎么没有龙王啊?老人家,您玩的那些都老土了。”爷爷却自顾自地大讲特讲,这时候,手机却电量耗尽关机了,索性放下手机,听听爷爷的经历。

“那个时候呀”,爷爷一脸笑容地说,“我会做钓鱼的秘密武器,早上去河里,晚上就能带一小捅鱼虾回家,家里也能开个荤!那时候日子虽苦,但钓鱼可是的我快乐时光,想起来真是有趣!”我故意抬杠:“那啥时候也让我见识一下呀?”爷爷一听,来了兴致:“这个简单,下午就让你现场体会一下!”

吃过午饭,我按照爷爷的吩咐,找来了一只空塑料瓶、一截细绳、一把剪刀,问奶奶要来了一个馒头,看着这一堆东西,我百思不得其解,真想不通这些东西和钓鱼有什么关系。接着,我用剪刀将塑料瓶身剪开了一个洞,把馒头掰成大一些的块,从这洞口塞进瓶里,最后在瓶口拴上细绳,爷爷拿起来仔细地看了看,表示很满意:“嗯,还不错,虽然没有陶罐,用塑料瓶这样做也行,走,这就让你开开眼。”

和爷爷来到公园,沿着人工湖走了一圈,选定了一处地方,爷爷让我牵着绳头,把瓶子沉入水中,然后就拉着我席地坐下,说:“现在等着就可以了。”然后,一言不发,示意我不要动,不要出声。

盯了一会水面,我就失去了耐心,左顾右盼了起来,偶然的一瞥,我看见湖中的莲叶间,一只小憩的青蛙,被傍晚金黄的日光染了色,连同旁边的荷叶,都披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很是好看。抬头望向天空,金黄的云朵,宝石般湛蓝的天空,仿佛是一匹纹饰随时变幻的锦绣,一走神的功夫,都能变化出另一种美丽,令人目不暇接,陶醉其中。

“来鱼了”,爷爷的激动叫喊,我从云端一下子拉了回来,我手中的绳子正在不停地晃动,我下意识地拽住使劲一拉,随着瓶子的出水,瓶中的景象着实让我惊喜,足足有小半瓶的鱼啊,一条条都在瓶中翻腾,白白的鱼腹闪得晃眼,爷爷高兴得合不拢嘴。趁着这兴奋劲,我不断地重复,不知不觉中,天都黑了下来,才不舍地结束了战斗。

晚上躺在床上,安静下来,我发现,自己好久都没有这样开心过了,今天的这种快乐,与以往略有不同,那是发自内心的兴奋,还伴着自己动手所带来的成就感,相比之下,这种愉悦,哪怕就是打赢一百场游戏,都不能与之相比,细想之下,其实这快乐,很简单,它就来自于我的身边,来自于那个我常常会经过的公园,来自于那个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的人工湖,来自于那些平常地不能再平常的小鱼,都是长久以来被我忽视的平常事物,看来,我们的周遭,从来就不缺乏美好的东西,之所以没注意到,那是因为我们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从那次钓鱼以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克制和约束。慢慢地,我对哪些曾经趋之若鹜的游戏不那么感兴趣了,因为我,会“玩”了——无需高大上的设备,没有繁冗的规则,更无所谓技巧,只需要一双眼睛,一颗心灵,去仔细观察,去用心体会,去发现身边的美好,去感受平凡的事物带给我的快乐,这样玩,才好!

篇五: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快来快来,要开始了。”

“咚咚咚”

“你是谁呀?”

“我是小鸡的朋友。”

“你来干什么?”

“我来给小鸡送饭。”

“什么饭?”

“蛋炒盒饭”

……

伴随着一次次的喊话,一回回的旋转,一阵阵的笑声,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正在火热进行。

那时候,我是那样的快乐,每天下午写完作业,总会叫上一大群小伙伴在广场上集合,然后分配好“老鹰”的次序。便进入到属于我们的天地,直到夕阳落山方才结束一天的“疯狂”,回到家洗个热水澡,这日子可真惬意。躺在床上,身体近乎疲软,但回想起下午那几个小时的嬉闹,它洗荡扫除一天的烦恼,赶走了所有的不开心,竟然忍不住傻笑出声。这是属于我的童年,也是小伙伴的童年,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可是,生活总是会改变的。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和小伙伴已经将童年最喜欢的游戏抛之脑后,而后分散各地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对于这个游戏的“遗忘”,或许会是我们所有人的遗憾。而我竟然逐渐忘记了伙伴们的容颜和声音……

记得当初即将离别的那几天,妈妈总会问:“你今天怎么不去找朋友玩耍?”

“哦,哦,我觉得他们太幼稚,没意思,不想去。”

“记得你往常可是最积极的呀?”妈妈不解地问我。

“……他们不在家!”

母亲不再问,叹了一声,忙去了。我僵在那,长时间望着远处的群山。

一连几个月我都心不在焉,而后一直是这个样子。母亲也经常对我投来同情的目光,安慰我说:“真希望你不要那么听话,身在自己的童年里,会玩才是最好的。”

会玩才是最好的,我似懂非懂,又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点点头。

时光流逝,一眨眼,我就成了九年级的学生了。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正在家里写作业,窗前探出一个似曾熟悉的小脑袋瓜,接着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是我的小伙伴回来了!我揉揉眼睛,我没有看错,是她们!走出房门,还没有来得及说别的,“快来快来,游戏要开始了”。这一句话仿佛丢进油锅里的葱花,香气四溢,重新把我们带回以前。我激动地大喊:“我要当老鹰!”

满广场的欢声笑语,惊得村子里的小狗乱吠。人群中,我望见母亲笑了,第一次因为我玩耍而笑,笑得开心,如路边一丛丛盛艳的菊花。

玩,是一个孩子的天性。大人总希望自己的孩子听话懂事不调皮,不希望他们天天贪玩,害怕孩子整天窝在家里看电视玩手机,而某些时刻又会有些许自责,希望他们出去和同龄人玩玩。而在我看来,会玩才会学。玩是一种技巧,如骑自行车、打羽毛球;玩是一种艺术,如唱歌、跳舞、弹吉他;集体性游戏能锻炼人的组织协调才能,爬山跑步能增强人的耐力。一个“玩”字,检验的是一个人的情商和智商。所以说,要会玩,要玩得高兴,玩得出色,也许,一不留神,就能玩成一个出彩中国人。

快乐每一天,会玩才好,会玩真的好。

篇六: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你永远都猜不到,游戏的魅力究竟在哪里,梦又将在何时何地实现。

他只是电脑屏幕上的一个小人,身着红色衬衫、蓝色背带裤,还有一双擦得锃亮的小皮鞋。虽然他只是由我编写的一小段游戏程序,只会奔跑和跳跃,但是在他追寻胜利的路途上,我的心却一直伴他而行。

小时候,我曾幻想自己成为一名冒险家,像动画片里的角色那样在丛林间飞荡穿行,像超级·玛丽奥那样“英雄远征”。后来,随着阅历的增长,这个梦想逐渐被更现实的东西取代,但是根植在内心深处的冒险梦却从未暗淡。

直到我接触了编程以后,那个梦想又从心底升腾而起,一个念想逐渐在我脑海中初见雏形。

还记得之后的两个月里,我常常独自一人待在卧室里造着属于自己的梦。我坐在书桌前,一只手支撑起脑袋,思索着一行行代码之间的逻辑关系,另一只手紧紧握住鼠标,手心里满是细密的汗珠。紧闭的房门前,横七竖八地摊开着几本厚厚的资料。我扭头瞥了一眼,随即又注视着电脑显示屏,忽然灵感如闪电一般在眼前闪现,终于看清楚内在联系,双眼顿时有了光,我像造物主一样开始着编织着我脑海中的奇妙世界。

我双手一晃,闪到键盘上,像弹钢琴一般迅速敲击着键盘,清脆而连贯的声响汇聚成一串清晰的思绪,从头到脚贯穿了全身。喝了一口水,我又抿起嘴唇,继续那场紧张而又激烈的“头脑风暴”。

我已经分不清楚,究竟是这个多彩的新世界填满了我的大脑,还是我自己已经全身心沉浸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了。

忽然,随着最后一个键落下,这声音戛然而止。我右手挪动到鼠标上,缓慢地移动着。静,那是种出奇的静。明媚的阳光洒落在书桌上,像金色的香槟。显示屏上的光标,轻轻落在了那个已被我按过无数次的泛着绿色光芒的运行按钮上。我闭上双眼,全神贯注地倾听着那首期待已久的乐曲。终于,游戏的背景音乐响起,打破了寂静——程序运行成功了!

我的内心顷刻间沸腾了,我仰面朝天,如释负重地大吼一声:“终于做好了!”,欢喜的泪水几近快要夺眶而出。我尝试体验着自己亲手创建的这个项目,这个只属于我自己的冒险世界。我控制着角色,穿越密集的枪林弹雨,躲避掉落的巨石,踏上移动的砖块,似乎他就是我自己。圆梦的喜悦、成功的快感、胜利的满足,这些情感交织在一起,我成为了自己的英雄。

那个根植于我内心深处的冒险梦,像是天上的星辰。当我埋头前行时。虽然会忘记了它的位置,可是每当我抬起望眼时,它的光辉仿佛触手可及。在每个不眠的夜里,我的脑海里都是璀璨星河。

篇七: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走过正月头的繁闹,心间仍迷恋那时欢笑,每忆那回玩闹孔明灯的一幕,心头就不由地一阵雀跃:“会玩,才好!”

大概是正月初三吧,在灯火通明的村落中行走,四周满是五花八门的灯笼,流光溢彩的霓虹灯,渲染得村庄如繁华的闹市。村里有小孩招呼放迷你烟花的,有大人吆喝着打牌的,有老人聚集着畅谈的……猛一抬头,发现一只只孔明灯冉冉升起,一点点零碎的微光斑驳,在黑夜尽情舞弄摇摆,于是,这块黑幕也被装点得犹如缀满金子的毡布,令人赏心悦目。看着孔明灯光映射下的一张张兴奋幸福的笑脸,我无比羡慕。只是商店里都停业了,年前由于事多,忘了购买孔明灯,现在只好看人家玩了……极目四眺,邻村众人密集,一团团模糊的黑影围在摇曳的光旁,欢呼声此起彼伏,一看便知在放孔明灯,更令我难耐:不,我也要玩孔明灯!

我迅速跑回家中,打开网页查找制孔明灯的方法,不一会儿便找到合适图样,心中策划着制孔明灯一事。

到第二天,一切策划好,就等制备了。

人多力量大,我找来表弟,商量先去取制备必需材料,先是大型薄半透明的白纸,我俩忙活半天,也没有找到这材料,偶然遇见爷爷,见我火急火燎,拦下询问,一听得知我要找半透明的白纸,先是一愣,后指上方说:“我记得家里三楼上有一张半透明的白纸,你去看看能不能用上。”我欢呼雀跃,跑上楼,翻出那张布满灰尘的纸带下楼去。说来材料也并不是很多,现在得找竹编了。邻家孩子见我们满头大汗地飞奔在路上,得知缘故,也纷纷追随我们,帮助找寻铁丝、引子、剪刀、尺等。万事俱备,大家便各领其命,各负其责,开始制作了。这场DIY游戏,众人玩得不亦乐乎。

一个多小时后,大功告成。庞大的自制孔明灯被我们拎起,宛如一个健壮的青年,怎能不让我们心生自豪,手舞足蹈呢?瞧,那几个小孩,在拍手呢!“恐怕光是在气势上,那些小灯已然被碾压了,哈哈!”我遐想着它一飞冲天的情景,难掩心中的激动。我们给它取名“灰灰球”,并写上一张纸条绑在铁上,上面写道:“灰灰球啊,愿你载着我们的希望越飞越高。加油!”

夜幕已至,我们捧着“灰灰球”,来到一片旷地,左邻右舍见我们带个这么大的孔明灯高约1。5米,无不惊诧于我们的能工巧手,不断有人前来观望,也陆续加入我们的行列。我提来一扎捆好的稻草,细心排好,点燃了稻草,众人会心一笑,提好了孔明灯罩在火上。看着众人围簇在灯旁,听我指挥着,我心中一阵自豪。只见孔明灯灯身不断膨胀,充气,像个大将军的啤酒肚,胖乎乎的,在风中跳动,我不禁莞尔。到了松手之际了,阻挡不住的浮力将灯向上顶,引线已在燃烧,“好,放手!”我一声令下,“灰灰球”腾空而起,好比脱缰的野马,一路驰骋,在拼命追赶前方之灯,我似乎感受到它蓬勃向上的生命力。众人欢天喜地拉着手,在尽情喝彩,高歌,许愿……数不清的欢乐在空气中弥漫。“灰灰球”照亮了整个夜空,也照亮了我的心海。

什么是会玩?自己动手是会玩,众人齐乐是会玩,奋发向上是会玩。自己的智慧和大家的齐心,铸就了一个好玩的“灰灰球”,一盏独一无二的孔明灯,一场前所未有的欢乐。

会玩,才好!

会玩,真好!

篇八: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人们都爱玩儿,但是其中会玩儿的人却寥寥无几。

今天我们就玩了一回“撕名牌大战”,我们分成两队,一队是红队有我、汪某、阳某和郭某,另一队是黑队有昱某、刘某、吴某和戴某。游戏规定那一队撕光了对手的名牌就赢了。

第一场比赛是黑队先藏我们红队找。黑队十分厉害藏得几乎天衣无缝,半天我们都没找见一个黑队的成员。我灵机一动,装作看见他们的样子大喊:“我看见你们了,有人在草丛里”,这句话还真管用,话音刚落,黑队的昱某就从他藏身的草丛里跳了出来。但他叫出来了搭档吴某,这两位可是打配合的好手,他们互帮互助让我们无从下手,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红队队长汪某只身一人冲向了好像落单的昱某,不幸的是,汪某还没撕下昱某的名牌就被藏在一边的吴某给撕了名牌。不慎失去了队长的红队就像折翅的鹰一样,失去了战斗力,我们红队一下子东逃西散溃不成军,黑队一来就如同惊弓之鸟吓得不行。很快我们红队就被撕光了名牌。

为了一雪前耻我们红队要求再战,这次是我们队藏黑队找。

可以开始队友们就各自为政了,我只好叫上不知所措的阳某想来一个“绝杀之计”,我们藏了起来,阳某藏在明处我藏在暗处,这样阳某就是诱饵我才能去趁机偷袭黑队的人。果然如我所料,黑队的人全都只看见了阳某而忽略了我,我屏息凝神想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是我太心急了,我从藏身之地走出之时正好撞上了黑队的吴某。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怎么能打过吴某那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趁吴某还没反应过来撒腿就跑掉了。我跑了好一会儿一回头看见没人追我,就趁机又躲了起来,我藏在竹林里借助那茂盛的竹子掩住了身体。

藏好了地方“我就耳听八方”听见我们红队就像一盘散沙被团结的黑队“轰杀至渣”。我正听的热血沸腾忽见昱某来了,我见黑队有人落单就冲出去了,不料黑队戴某藏在暗处,还好我反应快,虽然被戴某撕了但也在同时撕下了戴某的名牌。我环顾四周时发现汪某因寡不敌众被黑对合力撕了。呜呼悲兮,红队少了我这个“军师”和汪某这个“将军”不就成了板上肉任人宰割吗!果不起然我们红队又输了。

但我们越战越勇又来了一局决胜,这一局并不藏而是直接打。一开始我和阳某用计撕了落单的吴某,真是大快人心!打了许久最后只剩下了汪某和敌方黑队刘某的终极对决,不料刘某屡出阴招把汪某打败了。

游戏玩完了,看着趾高气扬的黑队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没有像其他队友一样指责黑队最后出的阴招,只是默默的总结我对失利的经验教训,我想游戏中要会隐忍毕竟“笑到最后才是赢”,更重要的是要团结,因为不团结我们队总会输而黑队总会赢。

从这次游戏中,我体会到了玩的乐趣,懂得了“团结起来力量大”的道理,塑造了会隐忍、不心急的性格、提高了领导才能。我想,会玩的人才会赢,才会成为人生真正的赢家。会玩,真好!

篇九: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小时候的童年时光是在姥姥家度过的,小孩子的本性就是玩儿,几个小伙伴凑在一起,一玩就是一整天,人虽小,鬼主意还不少。

一群小孩子在一起,那个玩的最疯,鬼点子最多,领导指挥能力最强的,当属我这个“娃娃头”了,基本上是我说玩儿这,他们一般都不玩那。我最爱玩的,当属“做果酱”了。我曾趴在姥姥家的案板前,踮着脚,津津有味的看着姥姥如何把一粒粒的大蒜,用小小的木棒棰一下一下的捣成泥,觉得好有趣。于是,由我倡导的“做果酱”活动,在一群小伙伴的簇拥和欢呼声中开始了。

小伙伴们有的负责找糖找醋,有的负责找碗,姥姥家门口的石阶便成了我们的案板,一切安排妥当后,我趁姥姥出去串门的时候,悄悄溜进厨房,“偷”来捣蒜的小木锤,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果酱”的主要原料,就是门前小树上密密麻麻的珍珠大小的小红果儿,树不高,但果实却不少,生生的把小树压弯了腰,踩上个小板凳就能够得着。深红的是熟透的,粉红的是初熟的,青涩的是未熟的,大家在我的指令下,都摘那红的发紫的。不一会儿,一大碗玛瑙似的小红果儿就备齐了。我是“主厨”,其他人当助理,我学着姥姥洗蒜瓣的样子,先给碗里倒入清水,两只小手来回搓,再一手拿碗,一手挡着果子滤水,可不知是我手太小还是果子太“淘气”,长了腿似的从我指缝间溜走了,我便又捡起掉在地上脏了的果子,又重新清洗又滤水,我仿佛做着无限循环的动作,一遍又一遍却又乐此不疲。洗好的果子,大家你一颗我一颗,把他们全部用卫生纸擦干,又重新放回碗里,我左手扶碗,右手拿小木锤,一下一下的用力砸,一会儿倒点糖,一会儿倒点醋,看着碗里的小果儿慢慢变碎再变成泥,红通通的酸甜味“果酱”在大家期盼的眼神中终于做好了。

看着一碗诱人的红红的果酱,想着酸酸甜甜的口味,所有人都看直了眼睛,馋得要流口水。谁先吃呢?我这个“大厨”荣幸被大家推举先饱口福,回到厨房取了一个勺子,挖了满满一勺送进嘴里,所有人的眼光齐刷刷随着勺子的轨迹到了我的嘴里,那苦中带酸,酸中带涩,被酸涩遮盖的毫无甜味的、难以下咽的东西被我瞬间喷了出来,转身就直奔厨房,舀了一大碗水来漱口,看着我那难以形容的表情和反应,“果酱”终究是谁也不敢再吃了。

从那以后,我们都知道了,这看似诱人的小红果是用来观尚的,其实是吃不得的。只是“做果酱”这个玩法,我们却是每每有空就喜欢捣弄,各种各样的材料都成了我们的佐料,简单的一件事,我们竟能玩儿上一整天的时间,一个个都成了会玩儿的小行家,童年的小伙伴们享受着在一起的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

会玩,才好!会玩,我们才更快乐!

篇十: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祖父是爱花之人,家中一方平台,他殷勤侍弄,一年四季,便也是姹紫嫣红,热热闹闹,十数种花草随时令更变,你方唱罢我登台,无一时冷清了。

唯有春冬交接之时,水仙已凋残破败,喜暖的几类花却还不到盛放之时,望之未免令人心生凄凉,郁郁不乐。好在祖父自有办法,预先将两盆名贵牡丹移入玻璃暖房,数日后搬出时,姚黄魏紫,光华灼灼,在春寒料峭中更显其绚烂夺目,随风轻摇,如美人面孔,似喜还嗔。小小平台,顿时有了生机,有了灵魂。

我常坐在花前玩耍,自然是一些孩子的小把戏,解解孔明锁,打乱几个魔方,将小虫捏在手中捉弄,亦或拿一支粉笔随意涂抹几番,别有乐趣。正在好奇好动的年纪,什么不可玩,什么不会玩呢?孩童“玩”的天性,大抵是镌刻在基因中的密码,想要强行更改,就不免要吃些苦头。如今想来,那时爱玩会玩的我,倒是一株应时而发的植物,破土抽芽,都正合宜。

邻人家与我同龄的女儿却迥乎不同,补习班是每周必上,书法、绘画与乐器,也一样不缺。每当我看见她那与我相仿的身量背负着一把琵琶,面色如止水般走出家门,心中便莫名生出哀悯来。邻人常在我母亲面前夸耀:“我家的从来不会玩。”一边瞥我几眼——那时我定在一旁疯闹——很有看不上眼的意味,只是这些话落在我耳里,只让我觉得,若为了女孩的端庄娴静,为了将起跑线向前挪那么几步,便连玩也不会,不仅是可叹,甚至是可悲了。

她正如祖父的牡丹,还未经历那生枝长叶的稚拙欢喜,便花开胜锦,供人称赏。见她光环加身,我也并不艳羡,从玩中,可收获无数乐趣,我循心而行,当不会行差踏错。

不久升学,常读书到夜深人阑,颈酸眼涩,玩也随之偃旗息鼓。然而起身在书房内走走,那被无忧时光充盈的心脏,重又轻若无尘,仿佛生长两翼,能乘风飞起。“玩”为我积淀下的这一份好心境,这一份欢畅的精神,令忧虑哀愁都无法在我的脑海中占有一席之地。

春光明媚,得空与祖父一同赏花,眼前只见无数娇美笑靥,相依相偎,展瓣吐蕊,引得人心醉神迷。忽然想起那两盆牡丹来,问及,祖父直笑我痴,说那牡丹既已开过一回,待不到来年,怎能有花开呢。只是徒然长叶,放在这争奇斗妍的花丛中,一点也辨别不出了。

我陡然一惊,不知该如何叹惋。邻家女孩正巧走过,也驻足看了看这满台春花。我迎上前去招呼,她摆摆手,脸上浮现出颇为勉强的浅笑:“你倒有空在这玩儿呢,我还要去补课。”离去前,她目光眷眷地回顾那些花朵,又说:“有时想要玩一玩,不知该做些什么,从前无数好机会都错过了,何况现在呢。”

从她平静的语调里,我竟听出呻吟般的叹息。

当那过早开放的牡丹零落成泥碾作尘时,从前千般妩媚,都不被忆念。毕竟,当它正应安享阳光,汲取雨露时,已匆匆盛放,待到百花蓬勃时,只有黯然神伤。

我目送她远去,那瘦小而单薄的背影上,只有几根突兀的白发引人注目。我只得庆幸,自己这一路,一步一步,走得安安稳稳,该玩时会玩,玩得痛快,玩得自在,也不曾荒废点滴时光。会玩,对一个孩子而言,不是责备,反倒是莫大称赏,无论如何,会玩才好。

愿如这盛放的花朵,抽枝时抽枝,发芽时发芽,时值仲春,便在最好的年华怒放,勇占一分春光。

一年花季,牡丹只开一次。

篇十一: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英国作家詹·豪厄尔说过“终日埋头工作而不去玩耍,聪明的孩子也会变傻。”

玩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玩,是成长的阶梯;玩,是通向成功的重要途径。

一提起玩,我就会兴奋不已,因为像我们现在这个年龄段每天时间会安排的满满的,几乎就没有时间好好去玩,而对于玩我也是会玩的五花八门的,我会玩五子棋、滑旱冰、跳绳踢毽子等等,在这我悄悄地告诉你小时候我还玩过给芭比娃娃穿上我设计的用彩纸制作的各

种款式的服装,漂亮极了。

众多玩中,我最喜欢的是在春天里放风筝了,而且还是自己亲手扎的风筝。“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春天正是放风筝的好时节,记得一个周末时,我请求爸爸给我买一只风筝,爸爸想了一会说:“买得不好,咱们可以自己做风筝呀!”我不高兴地说:“那么费事,哪比得上买现成的好”!爸爸说:“自己动手扎的放起来才有意思,才能体会到劳动创造的快乐。”爸爸找来了扎风筝的竹条、彩纸等,便开始扎了起来,爸爸当指挥官,我服从者,我用细竹条摆成了一个“十”字形,爸爸帮我用线扎结实,框架扎好了,就该糊纸了,竹条都涂上胶水,爸爸帮我仔细地把纸糊上,不一会,一个简单的凌形风筝就做好了,后面还有条长尾巴,爸爸说这长长的尾巴可以使风筝在空中飞得更加的平稳,风筝上面还有我画的彩色图案,看上去蛮漂亮的。

带着满心的欢喜和爸爸拿着风筝到空地去放。天空中,有很多风筝,有蝴蝶样的,有大蜈蚣样的,还有燕子样的……看着在空中翩翩起舞的风筝,我便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风筝都是对称图形呢?”我好奇的问道,爸爸说:“因为对称图形较平衡,假如风筝不平衡,就放飞不起来了,即使放起来了,也会马上掉下来。”“哦,原来是这样呀!”我在实践中知道了一个新知识。在扎风筝这样的小事上,竟然还藏着些数学知识,那其它事上应该也有更多的数学。由此可见,生活中数学是无处不在的。

当风筝随着我的跑动在头顶上飞起时,心中无比激动,可没飞多高就又晃晃悠悠的向下降落,就感觉风筝好像头重脚轻的样子,我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就这样没飞多高就落了下来,爸爸捡起风筝看着一脸着急的我说:“没事的,只要调一下风筝接线的距离就行。”我抱着再试试心情重新跑动让风筝再次起飞,这次看到风筝高飞少了刚才的欣喜,更多了点担心,担心它会掉下来,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风筝平平稳稳越飞越高,我不免又高兴又激动起来,爸爸看着我高兴的样子说:“飞起来了吧?所以说做事情不怕失败也不要怕出问题,要有思考和解决问题信心。”看着高高飞在的风筝,我明白了成败往往就在一个小小的细节上,细心,敢于思考,尝试才是成功的重要前提。

生活因玩而丰富多彩,因玩而乐趣无穷。在玩中,我们体会真谛;在玩中,我们感悟生活;在玩中,我们学会成长。

会玩,才好!

篇十二: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岁月的风长长地吹过,我们被时光推着向前,没有回头的余地。“玩”,似乎便成了“麻木不仁”“不务正业”的代言词。而我却要说,会玩,才好。

初三的每一日,似乎都像在一片汪洋大海上的浮木上挣扎,令人窒息的空气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炎炎夏日,蝉声鸣鸣,我好不容易的双休日竟被我的父母拉到童年经常钓鱼的地方游玩。

钓鱼有什么好玩的,不过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家看看手机呢?我哀怨地凝视着眼前的波平浪静,时起时落的风挠得我心里直痒痒。“来,试试。”爸爸将饵装好,便小心递给我,接着点了支烟坐在我旁边。时间淅淅沥沥地流淌,我先是翘首以待,可毕竟人生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迟迟等不来,我很快便没了兴趣,像是泄了气的皮球,“给你吧”,我话音未落,“别,再等等”,他低沉的嗓音响起,眼神一直落到远处,像是看到什么却是那么皎洁的目光,蝉声不停,而我的心却渐渐沉了下来。

乡村的空气是很新鲜的,只有淡淡的青草混着泥土味,没有城市里的车水马龙。旧时的池塘,仍然闪耀在记忆的深处;蒲草的叶尖上,仍开着不变的星光月色。等待的过程,也不再显得煎熬,我想起了童年的时候,那些美好的日子,无忧无虑,像是怎么过都过不完似的。我重又拾起了那份久违的期待,像个孩子般,目光灼灼地望着水面,即便未起一丝波澜。

“滴嗒滴嗒”,鱼钩的周围漫起了一道道波纹,漾起一个个恰好的弧度,我的心像是有一串火焰在燃烧,爸爸也站了起来,死死地盯着那来回晃动的鱼饵。“就是现在,拉。”我屏住呼吸,每一秒都被无限拉长,心跳都停止了般。我飞快地向上提鱼竿,那鱼竿因被大力拉扯而发出的吱呀声都在急剧放大,和我的心跳一起,无比鲜活,只听到“噗通、噗通”。“哗啦”,一条不大也不小的鱼儿被拽了上来,还有各种不知名的水里的虫儿,也散落在空中,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太棒了。”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我钓到的哪里是鱼,而是整个世界。

爸爸的脸上也漾着红光,和我一样激动而又兴奋。我似乎明白了他的用意,没有那份等待便没有这份喜悦。池塘边吹来的清风,仍是那么熟悉。童年的我总是傻傻地等待,不会因为困苦,就半途而废;不会因为希望渺茫,便自愿妥协。我想,是因为那时足够纯粹吧,因为只想着拼尽全力,便不会畏首畏脚。什么时候,我丢失了那份纯粹,那份童心。“这儿的景色依旧那么美。”我道。“是啊。”他笑了。

会玩,才好。不是渲沉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而是出去走走,游山玩水,问问自己,真正的自己去哪了?不要因为无力的现实,而丢失那份童心,那份纯粹。别忘了,你在注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注视着你。所以,不要盯太久,走出去看看,拾起来吧,每个人都拥有过的,那份独特的柔软。品味一生,也不能将其穷尽。

会玩,才好。让自己的心变成一个小小的池塘,一怀星月,一季斑斓,一生眷恋。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拥有一颗通透的心。

篇十三: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玩是人的天性,但是会玩才好。

今天,老师让我们进行一场“运动会”,而且每个人都要参加。我开心极了,因为这是我和同学们配合参加的第一次娱乐性质的“运动会”。这次“运动会”与其说是比赛不如说是玩耍,而比赛的输赢就取决于同学们配合的默契程度。

一下楼,春风就顽皮的吹过我的面颊,小草都从土里钻了出来,嫩绿嫩绿的格外美丽,树木也抽出了新枝,鸟儿从我头顶飞过,似乎他们都在为我加油。

我高兴极了,二话不说就一溜烟跑到了比赛场地,当然其他的小伙伴也不慢,纷纷如小鸟一样“飞”来,我们趁着老师还没下来纷纷玩起了游戏。有人玩滑滑梯、有人玩跷跷板、有人玩“自行车”……

很快老师下来了,活动开始,第一组比赛玩三人四足,我和两个比我高一些的同学——惠文淼,李宇飞分到了一组,接下来老师扬了扬手中的绑腿绳说:“来,大家听比赛规则,每组同学在各自的场地走一个来回,先到者胜。”说完老师弯下腰给我们绑绳子,我因为惠文淼和李宇飞的推脱只好站在了中间,老师先用绳子在我们腿上绕了一圈,然后拉紧绳子把我们的腿绑在了一起。

老师绑好我们的腿喊道:“开始。”我们这一组很没默契,惠文淼和李宇飞同时迈出的都是绑着我腿的那条腿,我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好不容易才站稳,却发现另一组已经跑出几米了。我们心中十分着急,可是李宇飞和惠文淼步子迈的不一样大,还快慢不一,可怜身为中间的我只能吃力的跟上,而另一队团结一致早已走过了一半。李宇飞备受打击,于是拼命的加速,完全不顾及我和惠文淼,因为我在中间,左腿被李宇飞拉着向前,右腿则被慢了一拍的慧雯秒向后拽去,“停。”老师实在看不下去我们这不团结的样子了,于是喊停了比赛,“你们要团结,不要只是各顾各自,你们要关注队友,这样喊着左右左迈腿。”老师一边说一边拍着我们相应的腿指示我们应该怎么走。

我们恍然大悟,连忙试着走了起来,刚走一会,李宇飞就因为求胜心切加快了步子,结果我们三人都摔了。

李宇飞很是不满,以为我没做好中间的调和作用,于是和惠文淼像电视中架伤员一样拽着我走,结果因为我无法迈步他两个自然“举步维艰”。

经过了多次失败,我们终于有了默契,李宇飞也不再心急了,我们按照老师的方法慢慢走,结果比往常快了许多。

下来我们又进行了几场比赛,均以胜利告终。

“趣味运动会”结束后我大有感悟,原来“团结就是力量”这话真的一点也不假。个人再突出,一旦脱离了集体就是无用功。就像一开始李宇飞一个人跑再快也没用,反倒是最后团结一心我们才胜利了。

玩教会了我们这么多!我喜欢玩,因为我会玩!

篇十四: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鲁迅先生曾经说:“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事实上,游戏不仅属于儿童,也属于每一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要学会玩,玩出水平,玩出花样,玩出知识,玩出感悟。在玩中,品味无穷的乐趣,汲取无尽的知识。会玩,才好。

小时候,每个暑假,我都在姥姥家的院子中疯玩。在楼前的小广场上,有许多单杠、双杠,我便总像只敏捷的小猴子似的在上面爬来爬去。记得那个小小的我站在高高的双杠下,纵身一跳,两只手就抓住了双杠的一边,我将身子猛地一荡,凭借那股惯性,两只脚准确无误地蹬上了对面的杠子,接着,我将身子钻到两个杠子中间,头搁在杠子一边,腿搁在另一边,好像躺在上面似的,十分惬意。等胳膊不酸了,我便将胳膊撑起,后背在杠子上使劲往上蹭,终于坐到了杠子上。我玩得高兴,可姥姥却看得心惊胆战,不住地嘱咐我小心。

后来,我长高了,站在地上便能抓住杠子,便又学会一种新玩法。我站在两个杠子中间,身体前倾,突然猛地发力,双脚蹬地,腾起,双腿往两边一勾,正好勾在杠子上,再将胳膊卯足了劲,一撑,身子一转,稳稳当当地坐在双杠上。整套动作一气合成,险而不乱。

虽然我翻杠子的技术十分高超,可有一样却是我不敢尝试的——倒挂金钩。就是将两只脚勾在杠子上,然后松手,头朝下倒挂在杠子上。记得那时我已上小学,学校里也有双杠,我和同学一下课就往那里跑。他们中许多都会倒挂金钩,便鼓励我去尝试。我心中害怕,总觉得自己会起不来或掉下去,便不断推辞。可是看着他们那一个个精彩的倒挂金钩,我羡慕不已,便最终决定放手一试。第一次,我紧张万分,心中好似小鹿乱撞,慌乱不安。我上了杠子,用脚勾住另一根杠子,用冰冷的指尖紧紧的抠住两边的柱子,一点一点的将自己放下去,仍然不敢松手。尽管如此,我也算是完成倒挂金钩了,我放松下来,心中感到些许骄傲。我发现这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可怕,心头的警戒线消失了,擦出的是勇敢的火花。于是,我趁热打铁尝试第二次,我在心中不断念着“加油,加油”,我的脚仍然勾着另一根杠子,但当我已经倒挂好时,我竟试着大胆松开了手,我将双臂自然下垂,整个世界在我眼中都颠倒过来,别有一番趣味。天空是那般蔚蓝如娟,一缕清风袭来,我摇晃着双臂倒望着天空,感觉自己好像飞似的,一种奇异、美好又刺激的感觉冲击了我的全身。第三次,第四次……我越来越熟练,也渐渐摸索到了窍门,我跃身上杠,双脚勾住杠子,然后直接松开手,在杠子上荡来荡去,最后再凭腹部力量起身。是第一次的勇敢尝试给了我勇气和动力,引领我成功。

如今的生活中,我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心中畏惧万分。可每一次,我都像学倒挂金钩时一般,先放手一搏,尝试努力去做,或许你会发现,这件事并没有你相像的那么难。突破自己心理,勇于挑战,像耐克的标语一样,“justdoit”,放手去做,你会感到勇气与成就感,而它们将会化做你前行的动力,支持你完成挑战,走出困难。

这就是我在玩中的所感所悟,我在玩中乐,在玩中学,在玩中成长。会玩,才好。

篇十五: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

每一个著名作家的背后,不仅有书的智慧,还有爱玩、会学的经历,他们玩出了花样,玩出了智慧,所以会玩,才好。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鲜艳的玫瑰或妖娆的牡丹情有独钟,唯我的乐趣,却是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喜欢看那一朵朵美丽盛开的桃花,折下两三枝,拍张美美的照片,作为童年的回忆;或是收集上几朵,当书签用。当然我更喜欢用桃花瓣泡水喝,香甜甘醇,沁人心脾。但是,桃花最惹我喜欢的,其实是它那种在冬天积攒力气,来年春天肆无忌惮地绽放,像一个作家呕心沥血,把自己毕生精力,只奉献给一本书一样。

除了桃花,我还喜欢凤仙花,喜欢它挺拔的身躯,尤其是它神奇的叶子和花朵,因此被别称为“指甲花”。我妈妈很喜欢它,因为它可以当作天然的指甲染料。记得小时候,我对凤仙花就十分的好奇,妈妈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便给我的十个小指头上,抹上捣碎的凤仙花,然后用塑料纸包上。晚上睡觉的时候,双手伸平,结果第二天我醒来,惊奇地发现,我的小指甲竟都变成了橘黄色了,而且这个色还很牢固,无法去除。没办法我就这样硬着头皮去上学,因为这个指甲,我便成了幼儿园里的“红人”。

小时候,我跟妈妈回外婆家,表哥表姐就会带我出去玩,记得我们过了一座桥,往前走了没多远,有一堵高墙,哥哥爬上墙,从上边拉我,姐姐在下边推,经过一翻努力,我们终于到了墙里面,看到一大片葡萄园,我们仨神速地穿梭到葡萄行中,我挑着大个的葡萄,只顾着吃,还不由的直赞:“真甜呀!”我们仨像小猫一样如饥似渴,盯着这片长满“人参果”的葡萄园,好像吃一口就能长生不老。

而我就像八百年没吃过食物似的,都顾不上去皮,摘一颗直接扔进口里,飞速地吞咽直达肚子。就这样我们玩着,吃着,笑着,唱着,直到黄昏,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葡萄园,长长的夕阳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现在想起来,都十分的憧憬,我的童年快乐无比。

在妈妈老家有个习俗,舅舅给外甥送灯笼,所以我每年过年到外婆家,舅舅就会给我买一对我喜欢的灯笼,让我玩。每当过年那几天,我就会和我的小伙伴们,相约到黑点的地方,打灯笼。我们各自带着灯笼,在黑灯瞎火的街上穿梭,战战兢兢地走,嘴里还不停的喊着:“打……打灯笼!”一个好汉三个帮,大家一起喊出声,真可谓人多力量大,我们聚集在一起,四周黑漆漆的,一起喊着,互相壮胆!在这个似乎被刷了一层漆的世界里,我们几个小孩子就像一群天使,守护着迎接着等待幸福的人们,为他们送去丝丝温暖。

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丰富多彩的。当我们长大后,想起儿时的那份天真无邪,还有那美好的回忆,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有时候还能发现一些不为人知的道理,玩着长知识,会玩,真好!

【会玩才好作文1000字】相关文章: